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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度工作计划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,灵活开展工作。 1月至4月: 各部门做好年度工作计划。根据疫情情况,若条件许可则召开理事会会议,综合讨论相关工作,制定年度计划。 5月至11月: 努力推进中小学校教师“心灵成长”咨询项目在各县区相关部门的实施开展。 做好承接市县区人民检察院的未检心理咨询项目,安排专业人员负责个案。 规划个体咨询和小团体互助咨询项目。 积极开展和参与有关心理健康公益活动。 对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进行培训,提高工作能力。 积极关注和组织参与相关政府部门开展的公益活动和项目申报。 做好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建设宣传工作。 做好财务及税务工作,及时申报和缴税。 逐步推开个体咨询和小团体互助咨询项目。 12月: 召开理事会会议进行年度总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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