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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 改 报 告整 改 报 告 湛江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: 关于民政局2020年9月9日对我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提出的两点建设不规范问题,我单位已经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做出相应的整改,现报告如下: 1.章程中没有写进党建内容。 在2020年9月15日我们召开了理事会会议,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修改了章程,加入了有关党建工作的内容,并在民政局网上完成了新章程的变更申请工作,已于2020年10月9日获得市民政局批准(详见民办非企单位章程核准表及新章程)。 2.完善内部管理制度。 按照检查组提出的建议,建立完善的劳动用工制度,经过理事会讨论研究,对本单位的管理制度进行了调整修改,将三项有关劳动用工的制度整合为劳动用工制度(详见中心管理制度汇编)。
此致!
湛江市阳光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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